1、申请: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人社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趋濞曛逖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如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妓罹鐾岭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且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现场考察: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4、审批决定: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五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