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2020年10月20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有关工作的墩伛荨矧通知》〔2020〕- 609号文件。《通知》对门禁、视频等设备的相关技术作出了明确要求:1)开展门禁、视频、参数监控联网工作,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在监测站房安装门禁系统、在站房和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做到实时记录设备工作参数、运行情况,实现所有操作全程留痕记录。2)将门禁监控、视频监控、参数监控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验收、监管体系。3)明确门禁一体机与现场数采仪联机,远程通过数采仪控制门禁开关;门禁与视频实现联动;视频数据存储在现场的硬盘录像机中,至少保留6个月;硬盘录像机通过有线网络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等。4)开展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平台化管理工作,对全省运维单位和运维人员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对运维过程进行平台化管理,通过“运维管理系统APP”的应用,达到运维电子化,达到全过程监管,达到全程留痕记录。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以数据采集传输仪为核心,搭载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门禁系统,与水质自动采样器、水质(烟气)监测设备对接,实时向监控平台上报监测数据、仪器参数及仪表状态等信息。对门禁记录、视频监控等数据进行可视化、场景化的展示分析,并具备平台远程控制功能。符合河北省〔2020〕- 6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数倌栗受绽据采集传输仪符合HJ353-2019、HJ354-2019、HJ355-2019、HJ356-2019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 609号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具有数据采集与反向控制功能,可作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指挥官”,指挥协调现场采样器、监测仪、质控仪等各单元有序工作。对现场端在线分析仪及水质自动采样器进行远程反向控制;对现场端在线分析仪实时数据、数据标记、工作状态、工作参数上报至平台;对现场端站房门禁一体机的远程管理;对污水(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控(监测)仪器仪表日志、状态、参数;具有视频联动、视频调阅及报警功能。数据采集传输仪可对工作参数、运行(工况)状态进行监控,对现场设备进行反向控制。


4、门禁系统高清触摸彩屏,门禁一体机,支持人脸识别和IC卡识别;与现场数据采集传输仪联机,可主动上传开门人员、开门时间、开门方式等信息;与监控系统联动,支持摄像头对进门人员进行图片抓拍及视频录制;具有防拆报警、故障报警功能;支持RS485 和 TCP/IP 通讯协议;支持从监控平台控制门禁的开关;具有声音提示功能。

5、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由高清网络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网络交换机、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网络监控平台组成。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过高清网络摄像头对监测站房及采样口(采样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并且通过与门禁系统的联动,对进门人员、突发情况等进行实时抓拍留痕及视频录制,监控平台可以随时调阅视频信息并反控设备,视频数据可存储6个月。符合河北省〔2020〕- 6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