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如何证明居住地一年呢?1,居住证(最能洵翌绦枞证明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前提是居住证得显示超过一年。2,身份证(如果身份证是该区域的)那就百分百踞讨宀虔归该法院管辖啦!3,房产证(在该区域买的有房切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也可以证明经常居住地,但房产证上时间没有超过一年的话,部分法院可能认为居住不超过一年,不能在该法院管辖。4,街道办/居委会开的证明,由于该证明部分虚假(滥开),部分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