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可以跨省,跨省的临时牌能办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扩展资料
临时号牌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临时号牌的司机一定要弄清楚临牌的类型。例如一位车主在金华市区买了新车,还没有上正式号牌,如果要开车去趟永康,得使用蓝色底纹的临牌;假如要去衢州,就应申请棕色底纹的临牌,否则,被当地交警查到后会被认定为驾驶无牌机动车。
临时号牌的使用也有讲究。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客车、面包车、越野车、乘用车等),如果需要临时上路行驶,得带上两张临时号牌,且必须粘贴在统一位置: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具体位置以不影响驾驶人视线为准;另一张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
其他类型车辆(如货车)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号牌仍为一张,但也得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对于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的车辆,交警可向司机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机动车临时号牌要看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