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怪象一:材料无明细 装修799套餐上面,我们只看到材料名称,无单价、套餐面积、总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装修合同,装修双方签订前需明确材料供应明细,即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于甲方提供,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如图的预算表,业主应该想到后期可能出现装修增项收费。
2、怪象二:合同不完整 在吴女士的装修合同上面,工程价款之结算,没有填写。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避免像此案例的合同纠纷。
3、怪象三:不定工期 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吴女士家的至今不装修的原因也在此,前面涉及各项不确定,合同却是已签定。吴女士拿出自己的预付款凭单,要求装修公司全额退款,装修方认为此举是违约在先。
4、小编有必要提醒广大业主避免合同怪象。提个醒:业主装修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应仔细核对其装修资质和营业执照,并应让其出示原件,看装饰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必须有“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这一项。签合同前一定看清楚条款,不留疑问。明确双方材料供应。索要水电改造参考报价。对某些装修项目的增减,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业主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