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国际会计准则将研究与开发分别对待,研究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允许资本化。
2、其次,由于个别研究和开发计划的未来收益有极大的不稳定性,绝大部分的计划均不能产生可辨认的未来收益。
3、接着,或者尽管能产生可辨认性收益,但研究与开发成本与收益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甚至连间接的因果关系也不存在。
4、然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有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只允许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5、再次,对于是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6、最后,关于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不是以投资者获得的股份或其他确认方式作为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