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是干了违法犯罪的活动,或者诈骗而关门,请立即报警,尽快抓住罪犯,减少员工损失。如果公司是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则按正常程序。
2、建议将公司关门的情况报告给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当于过去的劳动局)。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建议派几个代表过去即可,无需成群结队。
3、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议先口头报告情况,然后,书面老揉孟阼写下员工诉求, 内容一般包括:一、公司名称、地址,法定负责人、实际经营人等高层人员姓名、住址、电话、 去向。二、公司何时关门。三、关门的原因。如果不知道,就写推测的原因。四、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这有利于政府帮助员工讨回工资。五、亏欠员工工资情况,尽量列明每一个人的情况。六、亏欠养老保险等情况。七、写明请求。八、员工代表的姓名、联系方式。
4、按理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依法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接管关门的公司,并替代公司原高层人员管理公司相关事务。
5、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建议员工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这起破产案件后,就会依法指定管理人。我们员工,应该主动支持管理人的工作,不要把管理人看成是关门的公司的高层。
6、员工需要跟员工代表留下联系方式,便于联系。同时,员工要团结起来。
7、从情理上说,员工可以拿关门的公司财产抵工资。但,法律不允许这样。我国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破产财产”。第三十六条则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8、虽然法律规定劳动债权人无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即可参加破产清偿程序,但对于管理人根据公司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资料列明的劳动债权清单仍应该仔细核对,确保自己的债权数额无异议,因为即使管理人十分尽职尽责,但毕竟是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才接管公司,不排除因公司管理混乱、资料欠缺或错漏等客观原因未能查明劳动债权的真实情况。建议及时关注政府部门、法院、管理人、员工代表发布的信息,认真按要求核对债权清单,并及时补充提交相关信息、资料,配合管理人重新核对债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