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中药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
禁用药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斑蝥、牵牛、大戟、甘遂、芫花、商陆、麝香、水蛭、虻虫、番泻叶、藜芦、闹羊花、干漆、蟾酥、蜈蚣、水银、砒石、木鳖子、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雄黄、轻粉、硫黄等。
慎用药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的药物如制附子、贯众、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益母草、法夏、常山、天南星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防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