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积记分12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扣留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
3、参加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4、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在二十日内进行相关考试。
5、考试合格记分给予清除,不合格继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