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村任职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具体要求以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在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