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兑付,大体包含如下进程:
1、签定买卖合同
买卖两头经过洽谈,签定商品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选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假如对方的商业诺言欠安,或许对对方的诺言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缺乏,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诺言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汇票
付款方按照两头签定的合同的规矩,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支付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支付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3、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清单,并在“承兑恳求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般为一式三联,银行信贷有些一联,银行会计有些一联,付款单位一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底子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恳求人应遵循的底子条款等。待银行审阅完毕之后,在银行承兑协议上加盖银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并至少加盖一个经办人私章。
4、支付手续费
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矩,付款单位处置承兑手续进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开户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矩,银行承兑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每笔手续费缺乏10元的,按10元计收。
承兑期限最长不逾越6个月。承兑恳求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矩计收逾期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