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岗位的船员职责是不一样的,职责分配如下:
1、甲板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长:带领水手进行甲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2、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扩展资料
在中国籍海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在外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取得《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考核、签发和管理。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考试:
(一)申请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的;
(二)申请各航区、各等级初级职务和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的;
(三)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的;
(四)申请适任证书等级提高的。
申请适任证书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
(二)身体条件应当符合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体格标准;
(三)申请甲类一、二等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应当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申请驾驶员、轮机员的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四)具备本规定要求的,经渔港监督机构认可的船员海上资历;
(五)无线电话务员应当接受不少于120学时,其他职务船员应当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技术培训;
(六)在主机总功率150千瓦以上渔业船舶工作的船员,应当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七)申请无限航区渔业船舶驾驶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当经渔业船舶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培训合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