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2、发生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争议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2、发生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争议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