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范围是两省及其以上,申请机构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地网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范凿速钲挞围是单一省、自治区或是直辖市,申请机构是地方通信管理局。当经营的范围在不同的省市时就要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那么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呢?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需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和审批两个环节。对于受理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颁发受理通知书,对于不受理的,颁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跨地区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单位;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