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同时取消了按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的要求。
2、在新准则下,企业可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福利费。如果企业采用先提取再发放福利费的方式,那么计提比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计提与发放福利费使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在科目下专门设置“职工福利费”二级科目。
4、我们来看一看具体的账务处理是什么。A、计提时,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B、发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5、最后再说明一点,企业在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14%以内的金额进行税前扣除,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得税前列支,必须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