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这就是说质与事物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事物总是一定质的事物,不存在没有质的事物,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也不存在同事物相脱离的抽象的质.
事物的质往往又是多方面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但并不是说事物的质是单方面的。
事物往往具有多方面的质,例如一个普遍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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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和现象相互区别,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和矛盾,本质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或共同的东西,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外部表现,是局部的、个别的。
本质比现象深刻、单纯,现象则比本质丰富、生动。不同的现象可以具有共同的本质,同一本质可以表现为千差万别的现象。
事物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事物的现象是易于变化的,客观事物在其过程结束之前本质是相对不变的,但它表现出来的现象则随着过程的展开不断地改变着具体形态。